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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地方税务局2007年8月税务登记失效公告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8月13日
下列企业已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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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微机代码 |
纳税人代码 |
纳税人名称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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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061878 |
321088786314924 |
江都市红红卫生用品厂 |
卫正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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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061438 |
321088724423412 |
扬州市联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滕礼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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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061885 |
321088786315375 |
江都市东南软件有限公司 |
田 俊 |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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