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介绍 税务法规 办税指南 政务公开 信息服务 征纳交流 地税风采 税收宣传 锦绣龙川 廉政文化
通知通告
开展效能建设,争创一流机关。深化效能督查,促进和谐发展。严格内部管理,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效能建设向纵深发展,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再作新贡献 健全管理机制,实行长效管理,促进税德税风建设。工作出成效,认识要到位,思路要创新,作风要务实。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型机关。
快速导航
·
·
·
 
 
 
·
首页税务法规税法新规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扬地税发(2005)157号 2006年12月30日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人所得税精细化管理的指示精神,提高税源监控管理水平,切实搞好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职能,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地税发[2005]86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六日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一、全员全额管理的概念

全员全额管理是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四一三”个人所得税工作思路,强化税源源泉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所谓全员管理是指不论收入的对象是否属于本单位员工,代扣代缴义务人均应明细申报向其支付的收入情况;所谓全额管理是指代扣代缴义务人按月向个人支付的一切应纳税收入,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且个人取得的收入无论是否达到费用扣除标准均应明细申报。

二、实施明细申报的对象范围

今年我市实施明细申报的对象为:电力、煤(天然)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烟草、交通运输及邮电通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社会服务业、信息、咨询业、广播电影电视业、教育、医疗、外资企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已实行了网上申报的各类单位。

明年基本实现对所有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全员全额管理。

三、明细申报的内容

扣缴义务人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明细申报表时,必须填写以下内容:纳税义务人姓名、国籍或所得来源国、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号码、工作单位及住址、所得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十一个税目)、所得期间、收入总额、免税项目合计、允许减除费用、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捐赠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扣缴所得税额、已扣缴所得税额、补(退)扣缴所得税额。

四、明细申报的方式

明细申报的方式应主要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各种介质(磁盘、纸质)提交申报数据,为方便纳税人,各地税务机关可在申报大厅提供电子申报辅助服务。

五、明细申报数据的采集

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络上传申报表,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非网上申报户可以各种介质提交申报数据,然后导入信息系统。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以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同时完成了个人所得税管理数据的采集。

以磁盘等其他电子形式申报的数据经过转换程序导入信息系统;以纸质申报的数据由税务机关录入。

六、全员全额管理的工作流程

根据市局征、管、查分离的模式及相互之间职能的划分,市区全员全额管理的工作流程如下:

管理分局管理科根据市局下达的实施明细申报的对象范围筛选出所辖户内全员全额管理单位的名单,在“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中进行登记,并发放《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通知书》(附件一)。

征收分局征收科接收全员全额管理对象报送的《纳税人基本情况表》,传递给管理分局稽核业务科,再由稽核业务科传递给管理科,由管理科在“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中导入并审核《纳税人基本情况表》,同时确定该企业的重点纳税人,并在软件中修改重点纳税人的监控类别(选择“分局”)。

征收分局征收科接受全员全额管理对象每月报送的《支付个人明细收入及扣缴税款情况报告表》,导入申报数据并审核。

管理分局管理科负责对全员全额管理对象申报情况进行评估及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分局每半年撰写一份分析报告并编制有关报表报市局。

征收分局征收科根据全员全额管理对象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的情况在次年3月底前,为每一位纳税人按其上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一张完税证明。

各县(市、区)局可参照市区的流程执行。

七、全员全额管理的技术支撑

利用“个人所得税管理软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全员全额管理工作,软件的使用参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软件操作手册》(FTP:税政二处/“全员全额管理文件夹”下载)。

八、其他

税务机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情况(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保密。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纸质资料的保存期限为10年,电子信息资料永久保存。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05年9月6日印发


相关连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实 2006年12月30日
十三分局与多部门办税法培训班 2006年12月22日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调 2006年12月21日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江都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 2006年12月21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 2006年12月21日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 2006年11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 2006年11月16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 2006年9月20日

在线互动


Copyright (C) 2007 江苏省江都市地方税务局 保留该网站一切权利
地址:江苏省江都市江淮路 邮编:225200 电话号码:0514-6086026
技术支持:扬州市佳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页面浏览共
本站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 IE6.0及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