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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发出最后通牒 欠税人将被阻止出境
江都地税 2003年10月22日  

  “如果欠税人在欠税公告发布一个月内仍未结清欠税,我们将按照相关政策采取税收保全或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昨天,市地税局向长期拖欠税款的欠税人发出最后通牒。按照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欠缴税款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欠税不交的纳税人将遭到不同程度的惩罚,包括被阻止出境。
  地税局统计显示,1至9月份,仅朝阳地税局就清理了欠税2441万元。为严密监控和有效清缴欠缴税款,市地税局表示,按照最新《办法》规定,地税局有权对欠税人进行限售发票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此外,不光彩的欠税行为还将登上地税局的欠税公告。公告发布一个月内仍未结清欠税的,有关部门将对欠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拖欠税款会通过拍卖、变卖欠税人商品、货物或财产等方式进行追缴。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欠税人将被阻止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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