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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局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四突出”
江都地税
2007年12月29日
一是深入开展宣传,突出重点环节。突出购房环节,给炒房者算算账,有效抑制炒房投机行为;突出中介环节,让售房者考虑到税收成本;突出交易环节,让交易双方备齐纳税手续,少跑冤枉路。二是加强部门协作,突出“先税后证”。与房产、国土等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必须以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为发放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必要条件,在源头上保证了二手房税收政策执行到位。三是纳税窗口前移,突出便民原则。在市房产交易中心设立专门窗口,专人负责政策宣传、税款征收,极大的方便纳税人。四是强调检查监督,突出责任追究。与房产、国土、财政等部门相互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少收税费或以权谋私行为,对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要求以中介机构的评估价作为计征依据,有效防止国家税费流失。截止11月底,该局共办理二手房交易事项279件,入库相关税收347.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4.3万元,增长70%。(张宝华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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