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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局以纳税评估创新稽查手段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7月5日
随着征管工作的不断强化,税法宣传的不断推进,税务稽查的不断深入如何更好地开展稽查工作,提高稽查的质量和效果,成为新的课题。七分局根据工作实际,在稽查中积极引入纳税评估创新稽查手段,寓纳税评估于稽查过程之中,充分运用纳税评估分析方法,提高了稽查工作的效率,保证了稽查的质量。 一是在确定稽查对象时,结合纳税评估对象确定的方法,筛选出久亏不倒、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和负税负申报三类纳税人作为稽查重点对象。 二是在实施检查前,充分运用纳税评估的案头分析,将纳税人相关数据与同期进行横向比较,设立预警值,分析纳税人应纳的相关税种变化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带着问题去检查,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在检查过程中,灵活运用纳税评估的约谈、举证等程序,主动邀请纳税人进行约谈,督促纳税人对其实际存在的问题自纠自改。(七分局 王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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