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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力争做到“四清”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7月5日
一、理清清算项目。一分局要求税收管理员深入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调查表格,了解开发项目完工和销售情况。对符合清算条件的开发项目,该分局制定了清算计划, 对增值率较高的项目先行清算。二、摸清清算收入。管理员在纳税人自行计算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实地检查。重点查看取得预收款项、实物收入等有无未结转收入的;对比分析销售价格,对明显偏低的和视同销售行为按规定核增收入。三、核清扣除项目。认真核查各项成本费用科目,看有无不属于清算项目的支出,对属于多个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对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和超标准的费用支出,不予扣除。四、结清清算税款。正确计算增值额,增值率,应缴税款,应补(退)税款,多退少补。加强清算的后续管理,对清算后出售的房屋,要求纳税人根据清算时测算的每平米应分摊的增值额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一分局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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