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稽查局实行“新制度”推动稽查工作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12月22日
10月份,稽查局开始执行“稽查实施工作情况汇报交流会”制度,规定每周一上午、每周三下午,由局长及稽查股、审理股所有同志参加,首先由各检查组将近期的检查情况包括所查企业的基本概况、检查中发现的偷漏税情况、检查中所发现的疑点、难点向与会人员报告;然后大家根据各个检查组所提出的疑点、难点集中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审理人员根据检查人员的汇报进行提前审理;最终由领导对案件的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已结案件进行集中审议。 新制度实施以来,有效推动了稽查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为: 1、提高了工作效率,由过去的各检查组单个汇报变为了集体汇报,有些问题在汇报后就能解决落实或能得到新的解决思路方法,局领导可对部分案件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2、集思广益,发扬团队的力量,便于解决问题。同志们对提出的疑点、难点各抒己见、共同研究讨论,可集中大家的智慧和经验,发挥大家的力量来发现和解决问题。 3、有助于提高稽查人员的查账技能和办案水平。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同志们接触到了更多的案件,知道了更多的偷税手法,开拓了大家的视野,同时通过会上的分析交流,又锻炼了大家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了更多的稽查办案的技能和方法。 4、有效地实行了审理提前介入制度,使审理部门对案件有更深入的了解,便于案件的审理,同时在会议上就可审查检查人员收集的证据资料是否符合要求、政策法规是否运用得当。(稽查局 吴 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