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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五项措施积极支持税务代理健康发展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
2006年9月20日
一是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税务事务所提供可做业务。目前,当地税务事务所代理税务申报、代理建账、代办税务登记、开展税务顾问咨询等业务开展正常;二是加大税收执法力度,促使纳税人产生委托代理的愿望。加大税收执法、税务检查力度,允许税务代理受纳税人委托在税务机关实施检查前先行审查;三是及时为事务所提供政策法规等信息。在税务机关和事务所之间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及时传递《税法公告》和上级来文,使税务事务所与税务机关在税收政策方面享受信息同步共享;四是通过日常征管监督税务代理执业质量。由局征管科和各征管分局在日常征管活动中加强对参加税务代理的纳税人的纳税代理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帮助事务所提供服务质量;五是在宣传税收政策的同时帮助宣传税务代理。将税务代理的内容融入到日常宣传和各种集中宣传的活动中,助其树立独立、客观、公正的形象,扩大其影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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