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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地税局健全五项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江都市地方税务局
2005年12月2日
近年来,江都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注重建立健全五项机制,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工作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把教育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首要环节,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党纪条规知识竞赛以及警示教育等到多种形式,促使领导者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做到自律从税,廉政从税,勤政从税。
二是建立健全分级责任机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坚持把责任界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基础环节,推行“一岗双责”制,明确各级“一把手”既是税收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促使用权各级干部进一步明确各自肩负的职责。
三是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坚持把履行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结合税收工作业务实际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渗透到每个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
四是建立健全责任督查机制,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控管。突出对“一把手”的考核,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定期开展“述职述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规范化目标管理考核一项重要内容,经常检查督促,分析汇总,并定期进通报。
五是建立健全“问责”查处机制,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随时对分解的任务进行跟踪督查,重点对各级领导班子遵守廉政承诺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了事后督查向事前、事中督查的转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查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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