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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不达起征点户”的征收管理
江都地税
2005年7月21日
目前,税务机关对“不达起征点户”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评定定额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根据ISO9000中定期定额核定及调整管理工作流程规定,定额评定应按照业主自报、典型调查、民主评议、下达定额、定额公告的程序进行而在实际工作中,省缺了必要的程序,改为与纳税人商量确定,即便有民主评议,也是走过场的形式。2、占个体户数的比例过大。自起征点调高后,不达起征点户增多属正常现象(特别在乡村),但是在城区及城郊的少数分局不达起征点户数占个体工商户一半以上,实属异常。3、对不达起征点户的日常管理已边缘化。不达起征点户不需纳税,并不是税务机关不要进行日常的管理,而应该进行日常的跟踪、调查核实,随着经营情况的变化而调整定额,但是实际征管中却成为盲区。 笔者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如下: 1、税务干部人员少,很难管理到位。个体工商户面广量大,安排几个税务干部去管理几百户甚至于几千户个体户,搞出高质量的典型调查、成本核算等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对较小规模的个体户不按程序、简单协商、主观确定成为核定的方法。2、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税源白白流失。一方面由于较小规模的个体户的税收很小,素质差的管理人员怕麻烦,赖得计较,这就给纳税人意识差的个体户造成可乘之机,形成不达起征点户。另一方面直接作为关系户,暗箱操作,而让税款流失。3、未把不达起征点户作为潜在税源,管理上没有重视。特别是共管户,调整定额后的税收更小。 建议: 1、评定定额按规定程序操作。严格按照ISO9000中定期定额核定及调整管理工作流程规定进行,特别要注重两点:一是典型调查,根据纳税人自报的生产经营情况,按照经营行业、经营成本、地段、经营规模等条件,进行全面调查核定。二是加大民主评议工作力度。实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向评议,将不达起征点户的经营地点、经营状况和定额在办税服务厅和经营地段进行公开,让其它纳税户参与监督。
2、对不达起征点的日常管理正常化。要求管理工作人员对不达起征点户进行日常的跟踪、调查核实,并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到不达起征点户周围的纳税人了解其经营情况,结合发票开具金额及时调整定额。3、强化税收管理员责任区制度,追究过错执法责任。从实际出发,建立责任区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对违反税收管理规定的税务人员,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一分局 张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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