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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税改革方案将出台 营业税率拟按3%统一征收
北京致通振业 2004年10月20日  

    据新华网消息,《关于促进我国物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已经发改委讨论通过,目前已交国务院审批,预计将于年内出台。业内人士认为,物流行业税务改革也将因此获得政策突破,长期困扰物流业发展的重复纳税、税赋不平等、抵扣难的问题可望部分得到解决。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政策研究室主任贺登才表示,在纳税问题上,企业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营业税、所得税方面。而物流业是微利性行业,毛利只有4%至5%,税后纯利只有1%至2%,目前3%、5%两档营业税率过高。 

    同时,物流业各环节税率不统一,也致使企业和税收部门在认定业务类别时出现各执一辞的情况。贺登才说,“意见”中对此点给予了关注,认为现行物流行业税收制度中,交通运输业和仓储业税率不统一不利于物流企业开展一体化运作,建议国家物流行业统一按3%征收营业税。 

    贺登才还指出,目前物流企业在运输环节可以抵扣外包收入后纳税,但在占营业额15%至20%的仓储环节不能抵扣,存在重复纳税问题。“意见”建议,在规范物流业市场准入基础上,对营业税税基,比照旅游和联运业,实行扣除外包收入后计税的原则。 

    贺登才透露,目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物流企业的标准化和分类体系制定工作正在紧张地进行。物流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也在一起讨论把与物流相关的税费统一为物流税的可能性。 

    据悉,该《意见》将由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税总局等13大部委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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